| 临沂市召开清真寺寺管会主任会议 | |
|---|---|
| 日期:2009-06-16 09:25 作者:临沂市伊斯兰教协 来源:临沂市伊斯兰教协会 点击:次 | |
5月31日,临沂市清真寺寺管会主任会议在临沂市天元商务大厦召开。来自临沂市的各清真寺寺管会主任、临沂市伊协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共计40余人出席了会议。临沂市市民族宗教局张秀丽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讲话。会议由市民族宗教局副调研员、临沂市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沙益薇主持。
会议传达了三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临沂市民族宗教局制定的《临沂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临沂市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及《临沂市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细化标准》。与会人员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争创和谐清真寺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民族宗教局调研员、临沂市伊协会长陈玉华在听取了各位寺管会主任介绍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开展情况后,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宗教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宗教关系和睦,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和谐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看到伊斯兰教在这方面存在的差距。二是要重视对伊斯俩目教门的宣传。要牢记“宣传是伊斯兰的核心,教育是伊斯兰的基础”,认真履行好寺管会的职责,在教门宣传上下功夫,通过知识的普及,提高穆斯林的
整体素质。
临沂市民族宗教局张秀丽副局长就下一步伊斯兰教界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二是要多措并举,力求创建工作的实效。三是要做好结合文章,加强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要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增强在广大穆斯林群众中的感召力。要积极鼓励穆斯林群众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社会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更好地服务社会,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上来。要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搞好清真寺各项内部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职人员的教务水平,积极开展争创和谐清真寺活动,真正实现伊斯兰教各项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
|
| 下一篇:山东省第三届“卧尔兹”演讲比赛于2009年6月28日-29日在济举行 | 打印 |
| 上一篇:中国伊斯兰教八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在重庆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