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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清真食品标准GENERAL GUIDELINES OF HALAL FOOD
日期:2006-11-07 16:30 作者: 来源:省伊协 点击:
 
 

3.5.2 宰杀过程

3.5.2.1 依照伊斯兰教法律,宰杀过程应考虑动物福利(不得虐待动物)。以下要求应被遵守:

a) 宰杀应由专职的阿訇执行,该穆斯林应神志清醒、已成年、完全掌握并具备与伊斯兰教宰杀动物相关的基本规则和条件;

b)宰杀者应持有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c) 宰杀行为应以真主的名义进行而不是带有其他目的。宰杀者应充分意识到自身行为;

d) 要宰杀的动物须为清真动物;

e) 要宰杀的动物应为活着的或被视为活着的。版权所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www.sdislam.com.cn

注:当宰杀中有鲜血涌出、宰杀后动物仍活动时,该动物被视为活着的。

 

f) 要宰杀的动物应健康无害,并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g) 在宰杀前应立即念“泰斯密”

h) 宰杀时建议面向天房朝向(qiblah)执行;

i) 宰杀生产线、工具及器具仅用于清真宰杀;

j) 宰杀刀具应锋利,不沾染鲜血及任何杂质;

k) 宰杀应一次完成。宰杀中的行为只有在宰杀过程中宰杀刀具未离开动物时才被允许;

l)骨头、钉子及牙齿不应作为宰杀工具;

m)清真宰杀行为应从动物脖子上咽喉附近的某处开刀,对于长颈动物,应从咽喉下开刀;

n)宰杀时应切断气管、食道、颈动脉和颈静脉,来加速出血及动物的死亡(见1-4图表)。出血应是自然完整的;

o) 应任命经培训的穆斯林(阿訇)检查员负责检查动物是否依照伊斯兰教法律宰杀。

3.5.2.2 对于家禽,只有在清真宰杀后死亡的动物身上才允许烫烧。版权所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www.sdislam.com.cn

3.5.2.3 不推荐将动物击晕的做法。然而,有必要将动物击晕时,应遵守附件A中所规定的条件。

4:短语中有BISMILLAH ALLAHUAKBAR,意思是“至大真主之尊名”,

以及BISMILLAHIRRAHMANIRRAHIM,意思是“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


图示1:鸡的宰杀部位


鸡的宰杀部位

 

图示2:鸡的宰杀方法

 

图示3:牛的宰杀部位

 

 

图示4:牛的宰杀方法

 

 

3.5.3 加工、处理、分销及服务

所有经加工的清真食品应遵守以下要求:

a) 食品及其原料的加工不应使用伊斯兰教法律所规定的非清真动物的成分或产物,或使用未按照伊斯兰教法律所宰杀的动物成分或产物;

b) 食品加工不应使用任何数量的、在伊斯兰教法律上被定为不洁净的物品;

c) 加工食品及其原料应安全,对身体健康无毒、无害、无危险;

d) 食品的准备、加工或制作应使用不受不洁净的东西污染的设备工具;版权所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www.sdislam.com.cn

e) 在准备、加工、处理、包装、储存、分销及服务过程中,食品应与不符合a)b)c) d)要求的其他食品,或伊斯兰教法律规定为不洁净的其他物品分开。

3.6 清真食品的储存、运输、展示、销售及服务

3.6.1 所有储存、运输、展示、销售及服务的清真食品都应分类并标明清真,在每一步都要进行隔离,以防止与非清真物品混合或受其污染。

3.6.2 基于不洁净的和重度不洁净的物体的产品应存放于指定的地点。

3.6.3 应指定适合清真食品类别、并符合环境卫生条件的运输工具,如保税卡车(海关监管卡车)等。

3.7 包装、表示及广告

3.7.1 清真食品应适当地包装。包装材料应属清真,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包装材料不可由任何伊斯兰教法律定为不洁净的原材料制成;

b) 在准备、加工或制造的过程中,不应使用受伊斯兰教法律定为不洁净的物品污染的设备;

c) 在准备、加工、储存或运输过程中,食品应与不符合a)b)要求的其他食品,或伊斯兰教法律规定为不洁净的其他物品分开。

d)包装材料对清真食品没有任何毒效;版权所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www.sdislam.com.cn

e) 包装设计、符号、标志、商标、名称及图片不得有误导性,或违反伊斯兰教法律准则。

3.7.2 包装过程应以清洁卫生的方式、在良好的卫生条件下进行。

3.7.3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标签材料应无害,并且是清真的。

3.7.4 清真食品及清真人造香味剂不得依照非清真产品名称命名,如哈拉姆(harm),肉骨茶,腌肉、啤酒、朗姆酒及其他可能产生误解的名称。

3.7.5 每一个集装箱都应被清楚地标示,或将写有以下信息的标签贴在集装箱上:

a) 产品名称;

b) 以公制标示的净容量;

c) 制造商、进口商及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以及商标;

d) 产品成分表;

e) 日期代码,生产批号及有效期限;

f) 原产地。

3.7.6 初级肉类制品,商标或标志也应包括以下信息:

a) 屠宰日期;

b) 加工日期。

3.7.7 广告不得违反伊斯兰教法律准则,不得出现与伊斯兰教法律相悖的低级元素。

3.8 法律要求

该产品各方面应符合法律要求,包括在国内现行的其他相关要求。版权所有: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www.sdislam.com.cn

4 承诺

被视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应符合该标准条款3中的内容。若有相关部门要求,该产品应通过现场检测证实。

5 清真证书

清真证书应由伊斯兰教协会的部门颁发。   

 

6 清真标志

经伊斯兰教协会主管部门批准后,若产品符合该标准所列要求,每一个产品都应被标注上该机构的清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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